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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电商平台,消费有返利?真实情况是……

2018-10-22作者:邓文君
导读:天上掉下的馅饼,很有可能是陷阱!目前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形势严峻,而且花样不断翻新,方式更加大胆,真心感觉智商不够用了...

  天上掉下的馅饼,很有可能是陷阱!目前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形势严峻,而且花样不断翻新,方式更加大胆,真心感觉智商不够用了。

  别急!为了提高大家识别、防范网络金融诈骗等新型网络诈骗的能力,发布君特地请来了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长龙,让他来给大家支支招。

 

  张长龙特别提醒,以“返现”等形式吸引商家加盟和消费者消费的电商平台“跑路”的风险非常大,希望消费者要理性思考,多学习金融知识,不要贪婪,不要心存侥幸。

  问:请问您对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了解?

  张:由于专业和身份的原因,我对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关注较多,对新型的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时有接触。

  问:请问近期的金融违法犯罪有哪些特点?

  张:近段时间以来,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形势依然严峻。尽管公安机关与其他部门坚持不懈的打击,然而,在暴利的驱使下,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增无减,甚至变本加厉,经常是此伏彼起。

  第二,花样不断翻新。由于旧骗术已经被消费者看透,他们只有在骗术上不断推陈出新,才能继续蒙骗消费者。

  第三,方式更加大胆。消费者多次上当受骗之后,警惕性有所提高,“不见兔子不撒鹰”;同时,他们的胃口也越来越大,赢利太少太慢,都难以入他们的“法眼”。真正的投资是有风险的,而且回报没有那么快。骗子们为了能钓到鱼,只好花重金将鱼饵做得更加精美,承诺一个不可能实现的回报率。

  第四,涉众范围更广。骗术借助网络传播之后,参与的人更多,地域更广。

  第五,打击难度加大。由于金融犯罪活动此伏彼起,花样众多,然而警力有限,部分受骗者又不配合,而且通过互联网传播,取证和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

  问:最近有一类电商平台非常火爆。商家免费加盟平台之后,消费者可以现金、刷卡、转账等任意方式付费给商家;商家以让利方式将一定比例的金额转账到平台(如个别平台提供13%、25%二种让利比例供商家选择,以奖励对应“服务豆”鼓励消费等形式,最终返回商品消费总额的51%和110%,甚至有的平台提供三种以上让利比例及对应不同的返回消费金额),平台将收取的让利金额再分配(例如,商品消费总额的19%返还给前期未返足额的消费者,3%返还给前期未返足额的商家,还有一些给代理商、运营部门、推荐人、业务员等)。请问,您对此类平台有无了解?

  张:我对类似的平台有所了解,并一直在跟踪研究它们的发展。

  问:您对此类平台的赢利模式有何评价?

  张:我对此类平台的赢利模式存在诸多疑惑。以让利25%的模式为例,商家通过奖励所谓的“服务豆”,最终“返现”达到消费总额的13%,消费者则最终“返现”达到消费总额的110%。从理论上分析,此类平台完成单次消费需要垫付一百零几元,即单笔100元消费,此类平台要亏损一百零几元。作为以赢利为目的企业却大力推广明显亏损的业务,这不得不令人生疑。

  问:此类平台明显亏损,为什么却能经营下去呢?

  张:此类平台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存续下去,是因为它们利用新的消费向老消费者支付短期回报,以制造消费赚钱的假象来吸引和迷惑更多的消费者。实际上是后面的人替前面的人还钱。只要链条不断裂,平台还可以维持一段时间。

  问:此类平台有无“跑路”的风险?

  张:应该说,此类平台“跑路”的风险非常大。此类平台的结局不外乎四种。

  第一种结局是平台长期存续。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从其赢利模式看,客观上不可能长久;从其最终目标来看,主观上它们也不愿长期这样经营下去。

  第二种结局是平台因涉嫌违法犯罪而提前关闭。此类平台被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的可能性非常大。

  第三种结局是主动 “跑路”。当让利资金的资金池达到较高的峰值时,平台可能会突然卷款潜逃。

  第四种结局是被动“跑路”。如果消费次数和额度成倍增长,必然会形成后期需返利金额大于消费金额的局面,这样,平台可能会因为“经营不善”而被迫“跑路”。

  问:此类平台可能会涉嫌什么违法犯罪行为?

  张: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具有四性,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如果以非法占有所募集资金为目的,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刑罚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重。与此平台运营有关的组织和个人都有可能因非法集资而获刑。

  问:消费者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张:消费者除了因平台被依法查处或平台“跑路”而遭受经济损失之外,还可能因为恶意刷单或虚假消费而被平台宣布为无效民事行为。这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合同)行为,是无效的。

  问:您对消费者有何忠告?

  张:希望消费者能谨记“两要两不要”。

  第一,要理性思考。部分消费者感性有余,理性不足。遇事只会随大流,一哄而上,被骗子牵着鼻子走。

  第二,要学习金融。金融是一门科学,有其独特的规律和运行机理,需要花很多时间去学习才能熟谙其道。然而,部分消费者只想通过金融快速致富,而全然不知其基本原理,更不知其陷阱。

  第三,不要过于贪婪。逐利是人之本性,然贪婪却是人之弱点,也是万恶之源。许多低劣的骗术之所以屡屡得逞,皆源于人之贪婪。人如果不贪,骗术再高明,也不会上当受骗。

  第四,不要心存侥幸。许多消费者明知是骗局,但是抱有侥幸心理,主观上认为平台一下子不会倒,自己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傻瓜,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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