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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天猫规则变更

2017-04-26 作者:杨先生
《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天猫规则变更

  基于新零售的大背景,为了更好地引领消费潮流,提升消费品质,帮助商家做到品效合一,我们将对聚划算、聚名品、非常大牌、全球精选、量贩优选、淘抢购、品牌清仓的营销活动拟定统一的基础招商标准(以下简称《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并对活动中商家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统一的管理(以下简称《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感谢您对营销平台的理解与支持!

  《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于2017年4月26日公示,于2017年5月15日生效。

  注:自2017年5月15日之日起开始的营销平台(聚划算、聚名品、非常大牌、全球精选、量贩优选、淘抢购、品牌清仓)活动,适用于该招商标准。

  《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概况

《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天猫规则变更
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细则

  《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于2017年4月26日进行意见征集,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2017年5月3日前发送邮件至policy_yingxiao@service.tmall.com(建议邮件标题为:关于《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调整意见征集反馈)进行反馈。

  《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包括以下违规行为

  营销平台扣分累计到节点后进行营销活动(聚划算、聚名品、非常大牌、全球精选、量贩优选、淘抢购、品牌清仓)的限制,对应限制期如下:

《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天猫规则变更
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细则

  营销平台扣分节点限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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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限制时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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