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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21省已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

2016-11-23 作者:冯先生

【Hi商学院网讯】12月14日消息,日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截至11月29日,有21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Hi商学院网从卫计委公布的名单中了解到,包括云南、海南、广西、辽宁、江西、贵州、黑龙江、江苏、陕西、山西、安徽、北京、四川、新疆、甘肃、吉林、河南、浙江、福建、内蒙古、青海等在内的21个省份已经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

据悉,卫计委所提到的谈判药品主要包括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在今年5月份,上述三种药物出现在国家对外公布的首批药品价格谈判结果中。公开报道称,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 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

卫计委:21省已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

新疆、浙江、福建、内蒙古、青海将谈判药品列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而其他省份主要将其列入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大病保险。

不过,据Hi商学院网了解,针对谈判药品的医保报销,不同地区还有不同的实施细则。以海南为例,目前谈判药品的医保暂限定在部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科室使用。而且医疗机构必须实行网上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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