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食品标签国家标准规定有哪些?
为了使商家对自定的肉类品的包装和标识更加标准化和严格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超市生鲜产品标签和包装标注的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生鲜食品标签国家标准规定有哪些?
一、生鲜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内容
《超市生鲜产品标签和包装标注的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內容主要是:不可以包裝时间替代出厂日期,转基因肉类食品应在标识明显部位作标明等,除此之外,还要求不可将购入的生鲜食品肉类食品提前生产加工成饺子馅。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可以包裝时间替代出厂日期。另外,肉类食品包裝不可私自拆卸或拆换,标识标明內容不可仿冒、修改、挡住、伪造。如需拆换包裝,应对拆换包裝的原因进行记录,包括時间、食品名称和总数,及其拆换包裝的职工名字及职位,并存留原包装材料和标识到销售日后第3个月的最后一天。
二、《意见稿》进一步的规定
对商场普遍的生鲜食品肉类食品以“饺子馅”方式市场销售的状况,《意见稿》有进一步的要求:不可将购入的生鲜食品肉类食品事先生产加工成饺子馅等产品形态开展散称或包裝进行市场销售。假如顾客有需求,商场可应顾客规定将生鲜食品肉类食品生产加工成饺子馅。
针对进口及转基因的生鲜产品,《意见稿》中也作了明确表示:转基因水稻肉类食品应在标识标明中依照要求“明显标识”,标明內容部位显眼、色调独特,文本字体样式不小于标识中别的标明文本。进口生鲜产品,理应用汉语标明生鲜产品的名字、原产地、保存期及其采购商和供应商联系电话等內容。
食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商场经营人需要对所卖生鲜食品商品的包裝和标识承担责任,若有违背有关要求的个人行为,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给与法律惩罚。
三、经营人明确义务,加强自我约束
经营人对生鲜肉类食品的自定包裝及标识标明內容和食品卫生安全承担责任;肉类食品包裝不可私自拆卸或拆换等,提升经营人责任意识,违反者将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相对的惩罚。尽管现阶段意见稿中的一些新说法和新标准,贯彻落实起來有一定难度系数,但这是一个探索性的开端,相信新的法规会对我国食品卫生安全产生独特的实际意义。
看完生鲜食品标签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可以感受到国家对于生鲜食品安全的重视,对国民饮食健康的重视,相信在这些法律规定下,生鲜食品的销售市场会更加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