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基本类型、对象和形式是什么?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从国内、外市场上为开展政务活动和为公众提供服务而采购,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其目的是实现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并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以保证公正透明。
政府采购形式
针对不同需求,政府采取三种采购模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半集中半分散采购。在中国的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在政策和实践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统一集中了目录范围内、较高金额的采购任务,稳定货源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政府采购对象
政府采购涉及到三个对象:货物、服务和工程。其中,货物采购是指政府直接购买相关产品;服务采购则是指政府向服务提供商付费购买商品的使用权;工程采购包括投资建设项目、修缮/改建/扩建、设计、勘察等。
政府采购类型
政府采购的基本类型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和雇佣。其中,购买特指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采购行为;租赁则涉及到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货物使用权和收益权的行为;另外,委托和雇用是指政府采购方请专业机构或个人处理事务的行为,如工程的招标就是委托行为。
采购途径
政府采购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委托采购和自行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政府直接委托的方式实行委托采购。其中,属于目录范围内且达到一定金额限制的项目均采用委托采购途径。
政府采购系统功能
实行政府采购系统在多方面能够产生积极影响:
1. 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政府采购一般资金节约率为10%以上;
2. 强化宏观调控,推进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的实施;
3. 活跃市场经济,政府采购促使政府自主生产和供应转为市场导向,有效激活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竞争力;
4. 推进反腐倡廉,制定政府采购法能够从源头上杜绝行政腐败现象,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