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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新规: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细则

2023-05-08 作者:--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28日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一、场景定义

  发布虚假宣传信息,是指视频号橱窗达人明示或暗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欺骗或误导视频号橱窗用户,使视频号橱窗用户对商品或服务产生误解的行为。

  二、违规判定类型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2.1 违规使用极限词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使用极限词、虚假限时文案,欺骗、误导视频号橱窗用户的情形。

  【违规示例】

  (1) 在直播中宣传商品时,描述该商品为全国最好的、全网最佳的、历史最低价、全国最低价;

  (2) 在直播中宣称今天为最后一天降价活动,实际第二天该活动仍在。

  2.2 虚假价格宣传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达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视频号橱窗用户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视频号橱窗用户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违规示例】

  (1) 虚构商品原价、折扣价、清仓价的行为,如宣称商品原价为1000元,实际在本平台从未以1000元销售;

  (2) 宣称该商品只需1元即可带走,实际商品价格为1元,邮费10元,视频号橱窗用户需要支付11元;

  (3) 宣传商品单价为50元,实际需要购买20件时,商品价格才为单价50元;

  (4) 宣称该商品在其他平台售价为500元,实际售价为300元或标价500元但无销量。

  2.3 虚构或夸大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功效

  【定义】指虚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不具有的功效或违规宣传需要取得相应资质才可以宣传的功效。

  【违规示例】

  (1) 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中对非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效;

  (2) 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中对非医疗商品宣称具有医疗功效。

  2.4 虚构或夸大其他商品的功效

  【定义】指在宣传除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外的其他商品时,虚构该商品不具有的功效或违规宣传需要取得相应资质才可以宣传的功效。

  【违规示例】

  某洗发水属于普通化妆品,但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中宣称该商品具有“营养头发、防脱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

  2.5 商品信息与实际不符

  【定义】指商品的关键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如规格、品牌、物流方式、运费、价格、售后服务等。

  【违规示例】

  (1) 视频号橱窗达人宣称某商品为祖传秘方,但经核查后,视频号橱窗达人并不能提供有效依据;

  (2) 视频号橱窗达人宣称某商品已获取某项专利,但实际并无法提供有效依据。

  2.6 引导下单商品与直播内容不符

  【定义】指视频号橱窗达人在直播中介绍的商品与引导视频号橱窗用户下单的商品信息不符。

  【违规示例】

  直播中展示介绍牛奶商品,引导视频号橱窗用户下单橱窗中的非牛奶商品链接,并表明拍下发的就是该直播介绍的产品。

  三、违规处理

  若视频号橱窗达人涉及以上违规情形,腾讯有权单方面判定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性质,并依据《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规范》《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 《视频号橱窗达人营销推广及争议处理规范》 《视频号橱窗关联主体违规管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该视频号橱窗达人作出进一步处罚。

  3.1 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违规使用极限词】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日;

  (2) 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日;

  (3) 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日;

  (4)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日。

  3.2 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虚假价格宣传】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日;

  (2) 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日;

  (3) 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日;

  (4)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日。

  3.3 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虚构或夸大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功效】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日;

  (2) 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日;

  (3) 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日;

  (4)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日。

  3.4 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虚构或夸大其他商品的功效】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日;

  (2) 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日;

  (3) 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日;

  (4)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日。

  3.5 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商品信息与实际不符】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日;

  (2) 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日;

  (3) 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日;

  (4)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日。

  3.6 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引导下单商品与直播内容不符】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日;

  (2) 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日;

  (3) 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日;

  (4)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日。

  注:如视频号橱窗达人存在【发布虚假宣传信息】的违规行为,腾讯将根据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违规程度对该视频号橱窗达人进行禁止直播的处罚。

  四、违规情节考虑因素

  4.1 情节轻微

  包括但不限于:

  视频号橱窗达人的相关虚假宣传信息,未对视频号橱窗用户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4.2 情节一般

  包括但不限于:

  视频号橱窗达人的相关虚假宣传信息,已影响视频号橱窗用户正常使用。

  4.3 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 视频号橱窗达人的相关虚假宣传信息,已导致视频号橱窗用户无法正常使用;

  (2) 视频号橱窗达人的相关虚假宣传信息,对视频号橱窗用户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3) 视频号橱窗达人多次、大量、恶意发布虚假宣传信息。

  4.4 情节特别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 视频号橱窗达人的相关虚假宣传信息,对视频号橱窗用户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2) 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虚假宣传信息的行为产生严重舆情问题。

  注:视频号橱窗达人多次实施同一违规行为,且违规程度均为“情节轻微”或“情节一般”的,视为该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违规程度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腾讯将对该视频号橱窗达人从重处理。

  五、其他

  5.1 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视频号橱窗达人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5.3 视频号橱窗达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频号橱窗达人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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